企业重大信息公开·2021年度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总部位于中国杭州,为省属国有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胡仲明。主要从事电源建设、电力热力生产、石油煤炭天然气开发贸易流通、能源服务和能源金融等业务。

截至2021年底,浙能集团在职员工23500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51.45%,中高级职称占21.21%。总资产2979.4亿元,所有者权益1357.6亿元;拥有浙能电力、宁波海运、浙江新能三家A股上市公司和一家新加坡上市公司浙能锦江环境。控股及代管电厂年发电量1728.7亿千瓦时;年煤炭供应7331万吨;年销售天然气150.6亿方;原油销售623.8万吨,供热1.13亿吉焦。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底,浙能集团总资产2979.4亿元,所有者权益1357.6亿元,负债总额1621.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4.4%。2021年度,集团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1368.6亿元,累计实现利润总额38.65亿元。

三、董事会报告摘要

2021年,浙能集团董事会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沉着应对疫情大考,产业链韧性得到提升、绿色发展力量加快壮大、体制机制改革向纵深推进、能源保供有力有效,取得了高质量发展新成效,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基本情况

1.董事会成员变化情况

根据浙江省国资委相关文件,原外部董事陈继松不再担任集团董事职务(参加2021年度前9次董事会会议);自2021年度第39次会议起,陈桁、何启海、汤民强、郭伟华、张天任、周劲松作为集团外部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集团董事会共有13名董事(含7名外部董事),实现“外大于内”目标。

2.董事会工作机构情况

在保留原有的投资委员会、科技委员会基础上,新设全面深化改革与战略委员会、预算与财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4个专委会。推动董事会办公室独立运作,新设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

3.董事会制度建设情况

修改完善《董事会工作规则》,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董事会议案办理和决策程序规定(试行)》《专职董事监事办法(试行)》。

4.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集团董事会共召开会议39次,其中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24次,以传签方式召开15次;共审议议案279件,通过278件,未通过1件[1]

(二)董事会作用发挥情况

1.以发挥“三大责任”为中心,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

(1)“四增一保”守初心显担当。面对恶劣经营环境和多重减利因素,坚持责任为先、民生为先,全年发电、煤炭供应、天然气输送、供热量,分别增长26.4%、14.4%、42.8%、7%,充分发挥了全省能源安全保供的主力军和压舱石作用。

(2)对标一流谋战略促转型。深学践悟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编制与国家和全省重大战略相贯通、与能源产业布局相衔接、与区域发展需求相结合的“十四五”发展规划。贯彻 “双碳”战略,出台风光电发展行动专项计划及配套方案,编制实施碳排放达峰专项行动方案。

(3)审时度势抢先手争主动。新能源开发方面,派出20个工作专班常驻可再生资源丰富省份,全年对接新能源项目超过600个,签署合作协议100多份,共17个合计规模158万千瓦风光电项目通过投资决策,超集团成立以来新能源装机总量一半以上。产融结合创下碳中和债、蓝色债券、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等绿色融资多个首单。建立健全以绿能基金为核心的多层次、全周期产业投资大平台,优化调整绿能基金结构,完成孵化基金和科创基金设立。

2.以提升工作质量为导向,努力促进议事决策规范化科学化

集团董事会始终坚持以质量为导向,强化责任意识和程序意识,推动董事会议事决策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一是指导规范所属企业董事会建设。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全面推进系统内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工作,全年调整企业董事会成员81家,集团系统内各级企业董事会全部实现“外大于内”。二是运用“互联网+”强化督办力度。通过OA督办系统实行“线上督办”,每月对董事会决议执行工作进行滚动督办,及时向集团决策层报告,确保董事会决议事项按要求落实到位。三是创新出台议案办理“通用模板”。在省国资系统中创新出台《董事会议案办理和决策程序规定(试行)》,为集团系统各单位和部门起草、审查议案提供参照和借鉴。

3.以强化风控监督为重点,筑牢企业合规经营安全后盾

(1)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一是将风险管理纳入集团发展战略总体布局;二是审议通过《全面风险管理办法》《重大风险管理方案》《投资风险管理手册》,以国际贸易、投资决策等风险点为突破口,初步构建起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2)完善合规管理体系。一是针对集团系统涉外经营增多现状,以境外业务为重点,开展合规管理工作,起草《境外业务合规义务清单》《境外经营合规工作指引》等。二是全面梳理合规风险点,集团合规建设列入“省属企业法治国企建设十大样本”。

(3)做细综合监督工作。建立完善线索管理台账,对资产损失或损失风险存量问题和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核对汇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积极谋划打造“八个一流强企”

瞄准体制改革这一主攻方向,审议通过集团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燃气公司股改上市方案、下放综合供能站土地竞买及项目决策权、新增设立租站经营类公司等,以体制改革激活发展新动能。突出考核结果的强激励和硬约束,推动经理层成员“能上能下”,集团所属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工作签约完成率100%。浙江新能于2021年5月成功上市,集团控股的上市企业达到4家。夯实能源产业这一主脉根基。抓住大型火电项目开发的窗口期,加紧推进乐清三期清洁煤电项目建设;六横电厂二期、镇海9E/9F燃机迁建、滨海热电四期取得突破;参与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二次增资。持续打造油气全产业链,决策建设黄泽山-鱼山原油管道、六横LNG接收站、甬绍干线东段、上海LNG站线等,综合供能站累计建成215座、投运208座。抢抓数字化改革这一战略机遇。深入践行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要求,决策成立数字化专业公司,推进集团系统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协同发展。打造集团数字化“132”工程[2],率先在国内基本建成智慧天然气管网;台二电厂入选浙江省智能工厂,成为全省唯一入选的电力行业智能工厂示范项目;燃气青田公司“燃气安全一网智防”入选省内数字孪生首批应用试点项目;建成国内首家包含风电、光伏、水电的新能源远程集控调度中心。推动绿色技术这一关键领域。决策投资建设萧山电厂电化学储能示范项目,为我省储能产业推广应用先行探索。审议通过与长兴县签订氢能产业园建设框架协议,打好氢能产业“先手牌”。联合浙江大学等知名院校,以提升我省绿色低碳前沿技术原始创新力、抢占双碳技术制高点为使命,推进“能源与碳中和浙江省实验室”方案编制,得到省领导肯定。

四、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摘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集团公司出具《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4375号),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一)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同比增减

营业总收入

13686276

10738544

27.5%

营业成本

13024035

9053133

43.9%

税金及附加

72616

84801

-14.4%

销售费用

83991

199331

-57.9%

管理费用

408594

376203

8.6%

研发费用

88489

70747

25.1%

财务费用

414091

382533

8.2%

其他收益

52925

47664

11.0%

投资收益

414695

503268

-17.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01044

9694

3005.5%

信用减值损失

-18033

-16682

8.1%

资产减值损失

-8815

-15995

-44.9%

资产处置收益

27482

7505

266.2%

营业利润

363116

1106716

-67.2%

营业外收入

36917

17770

107.7%

营业外支出

13528

16096

-16.0%

利润总额

386504

1108390

-65.1%

净利润

292090

898402

-6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73897

621291

-3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7020

1319547

-5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5889

-2610504

-5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9497

1442891

-64.0%

(二)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同比增减

  货币资金

1487309

1845419

-19.4%

  应收票据

142229

52084

173.1%

  应收账款

1830664

1496222

22.4%

应收款项融资

41425

99539

-58.4%

  预付款项

141701

136593

3.7%

  其他应收款

366920

299602

22.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98104

278632

7.0%

  存货

654554

524697

24.7%

  其他流动资产

424450

527708

-19.6%

发放贷款和垫款

101947

115830

-12.0%

  其他债权投资

6020

5977

0.7%

  长期应收款

217957

146334

48.9%

  长期股权投资

5027415

4683527

7.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69557

949906

-8.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800754

319841

150.4%

  投资性房地产

109066

77551

40.6%

  固定资产

12262492

10444155

17.4%

  在建工程

1183540

2230778

-46.9%

使用权资产

158451

116418

36.1%

  无形资产

2894087

2603015

11.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7787

399409

-55.5%

  短期借款

1124500

520669

116.0%

  应付票据

129400

58527

121.1%

  应付账款

1627794

1596047

2.0%

  预收款项

6272

5163

21.5%

合同负债

158333

180206

-12.1%

  应付职工薪酬

78426

77680

1.0%

  应交税费

173617

251147

-30.9%

  其他应付款

990153

851889

1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78798

1614412

-39.4%

  长期借款

6451317

5863274

10.0%

  应付债券

2850562

2001864

42.4%

    租赁负债

38729

2606

1386.1%

  长期应付款

65079

27785

134.2%

  递延收益

77484

72849

6.4%

  递延所得税负债

321224

231362

38.8%

  其他非流动负债

5133

56832

-91.0%

  实收资本

1000000

1000000

0.0%

  资本公积

1314961

1245748

5.6%

  其他综合收益

143595

125818

14.1%

  盈余公积

211769

182038

16.3%

  未分配利润

6106584

5933801

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786238

8492737

3.5%

﹡少数股东权益

4789719

4789264

0.0%

五、关联交易情况(单位:元)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以协议价方式与伊犁新矿煤业等单位交易总计6,535,805,854.61元。

(2)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以协议价方式与华电半山发电公司等单位交易总计10,835,073,102.58元。

2.关联租赁情况

(1) 明细情况

1) 公司出租情况。以协议价方式与浙能普华股权投资公司等单位交易总计203,738.95元。

3.关联担保情况

(1) 明细情况

1) 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担保方,担保浙江寰宇能源公司732,200,000.00元,担保国电投舟山智慧海洋能源公司9,154,182.53元。

4.关联方利息

(1) 关联方利息收入合计50,256,426.88元。

(2) 关联方利息支出合计6,125,503.33元。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关联方款项合计565,574,049.02元。

(2) 应付关联方款项合计2,919,562,937.30元。

六、企业负责人任职情况及年度薪酬情况、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情况

(另发)

七、获得大额政府补贴或拨款等情况

本年度集团收到国有资本收益返还3.0亿元,用于补充石油项目资本金。

八、“三重一大”事项

(一)重大人事任免

(二)重大决策

2021年,浙能集团董事会全年共审议事项279项,根据浙能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其中重大决策事项152项[3]

(三)重大项目投资及境外投资情况

2021年,全年完成投资316.06亿元,同比减少19.93%,相比十三五期间历年投资完成额仍处于较高水平。控股项目投资中可再生能源投资规模接近40%。全年共有17个项目获得核准或备案,总投资95亿元;31个项目通过决策,涵盖新能源、综合供能站等领域,投资总额92.82亿元。

(四)大额资金的调动及使用情况

集团本部向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0.47亿元,向浙江浙能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出资0.32亿元,向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增资0.17亿元,对浙江浙能宁波天然气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转股1.65亿元,向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贷27.9亿元,向四川浙新能沙湾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提供委贷11.1亿元,向浙江浙能嘉兴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提供委贷4.1亿元;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0.75亿元,向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0.16亿元,向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力有限公司增资0.11亿元;浙江省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浙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增资0.5亿元,向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增资2.0亿元,向广厦(舟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委贷5.85亿元;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向浙江浙能温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增资2.69亿元;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浙能嘉兴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增资5.05亿元,向江苏双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0.56亿元,向青海浙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0.39亿元,向宁夏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0.1亿元,向四川浙新能沙湾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出资1.75亿元,向丹阳市光煦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0.67亿元,向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出资0.41亿元,向四川浙新能长柏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出资0.25亿元,向武强县特百乐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0.27亿元,向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增资3.45亿元,向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出资0.68亿元,向浙江泰顺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出资0.19亿元;浙江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向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8.57亿元,向国改双百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4亿元,向浙能九智(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0.22亿元,向浙能鑫能(杭州)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0.19亿元;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向浙能嵊泗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出资1.96亿元,向浙江浙能六横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增资1.52亿元,向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出资1.27亿元。

九、社会责任履行

(一)认真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健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保证劳动法律性法规的贯彻实施。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100%,无发生无故解除劳动合同事件。

(二)深化改革,全面加快人才队伍培养

——积极推进用工管理改革,挖潜开发人力资本

深化人力资源集约型管理,全面推进内部人员流动市场,集团根据系统内企业战略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实行内部公开招聘与人员调配相结合的机制,实现内部流动科学优化、人员结构配置优化,着力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抓好重点培训任务,构建教育培训体系

有序推进年度重点培训项目落实落地,集团所属培训公司全年共举办培训班175个,职工参训人数达3.6万余人次。推进课程体系建设,组织完成电力、新能源产业课程体系大纲编制工作,大幅提升了电力、天然气等领域人才培养标准化程度。

——推进高能级平台建设,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全力打造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能源与碳中和浙江省实验室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着力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工作,强化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开展集团5个试点职业(工种)的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共计189人取得初级工至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成功主办承办省发电企业集控值班员、省部属企事业水生产处理工等多项职业技能竞赛,积极组队参加多项省级及以上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三)高度重视职工劳动、安全、保护。按国家规定安排工作和休假,对职工超时工作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工资;全员参加工伤保险;及时发放高温津贴和劳保用品;对职工进行安全和劳动保护培训。

圆满完成省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各项目标,获评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优秀企业。全年集团系统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第一议题”专题学习安全生产相关重要理论和指示批示238次。修订出台更为严格、惩戒力度更大的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和责任制考核办法。深入开展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年”专项活动为抓手的基础提升工作。以乐清电厂、凤台电厂为试点,推动外包项目(工程)同质化管理,修订发布《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7S管理全覆盖融入班组安全建设,有效应对机组连续高负荷运行、燃机启停次数翻倍等严峻挑战,集团一台百万机组获评全国可靠性第一名。深刻吸取“6.13湖北十堰燃气爆炸”等事故经验教训,切实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闭环整改。

集团管理火电机组平均供电标准煤耗295.4克/千瓦时,海运企业船舶能耗5.8公斤标煤/千吨海里,能耗指标居国内同行业较好水平。共有8台次机组获得全国火电机组能效对标竞赛“优胜机组”称号。投入12.2亿元全面完成省内煤场封闭改造;投入4亿元进行新天煤化工超低排放优化、重芳烃深加工等5项环保重大项目进行改造。统筹电、煤、气、热和油等供能单位,克服煤炭资源极度紧张、发电机组连续高负荷运行等因素,圆满完成年初寒潮、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段以及迎峰度夏能源保供任务。

(四)遵守商业道德情况

1.杜绝商业贿赂。从多方面、深层次强化集团廉洁内控,以高压态势预防、打击职务犯罪。梳理汇总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典型问题,着力强化警示教育,开展对照自查,杜绝商业贿赂。

2.2021年集团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3.强化招投标监督。对集团所属单位开展采购规范性巡回检查,掌握招投标及采购管理现状,严格对照要求开展自查,进一步强化了招投标过程监督和规范管理。

4.合同履约正常。合同风险管理进一步完善,实现移动线上审批,合同管理系统履约监管体系初具架构。全年合同履约情况正常。

(五)对外大额捐赠。向浙江省体育基金会捐赠,向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捐赠,向常山县慈善总会捐赠。

十、国家审计等有关部门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后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浙江省审计厅对浙能集团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在肯定集团公司履行经济责任方面取得成绩的同时,指出了集团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集团公司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整改工作,以“责任不落实的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为原则,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分类,逐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严格按要求组织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截至2022年5月底,除部分问题因历史形成时间长、受外部条件制约影响、处理较复杂等原因仍处在持续整改过程中,其他立行立改类和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均已整改完毕。集团公司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推动审计整改工作。

集团公司将以本次审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1]衢州市浙能油气发展有限公司处置

[2]数字化“132”工程:一个一体化智能数字平台,数字管理、数字生产、数字服务“三大应用”和标准制度体系、网络安全体系“两个体系”建设。

[3] 不含涉密的重大决策事项